9月28日,记者从自治区科技厅获悉,为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杠杆作用,引导金融资本更好支持企业创新,近日,自治区科技厅、财政厅联合修订印发《自治区科技金融补助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通过扩大支持范围,实施分类补助,规范补助程序,切实加大对科技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。
《办法》明确,在支持科技型企业、专精特新企业的基础上,新增“创新积分制”评分60分(含)以上企业为支持对象,进一步拓宽政策受益面。同时,取消“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%”“同一笔贷款不得同时享受担保费补助和利息补助”等限制,让更多有真实融资需求、专注创新发展的科技企业享受政策红利。
《办法》对企业创新过程中的贷款利息、担保费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评估费进行分类补助。其中,利息补助按照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上年度12月份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60%确定,单户企业年度最高补助50万元;对研发投入力度大的高新技术企业、专精特新企业,以及承担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、科产融合重大项目的企业,年度补助上限提升至100万元。担保费补助按照不超过已支付担保费用的80%确定,年度最高补助50万元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评估费补助按照已支付评估费的90%确定,年度最高补助50万元,全方位减轻科技企业融资压力。
本次修订对申报流程全面优化,将线上申报端口从原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,调整至“宁财融”信息管理平台,实现自治区本级贴息数据互通共享。同时,新增银行线上核实流程,精简贷款核实各类申报表单,持续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提升申报便捷度和政务管理效能。此外,《办法》明确了监督管理机制,对企业弄虚作假、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划定红线、明确处置要求,全力保障补助资金安全规范使用。
据介绍,“十四五”以来,科技金融补助政策持续发力,积极为科技企业兑现各类科技金融补助资金,撬动各类金融资本138.52亿元,企业融资成本下降约30%,有效缓解了科技企业融资难、融资贵问题,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和政策引导赋能作用日益凸显。(记者 马越)
来源:宁夏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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